实验室室务会议制度
[文章来源:生态功能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8-11-27        发布人:生态环境相关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-化工学院]实验室室务会议制度
[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10-22 发布人:]一、 为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民主与规范,加强主任和副主任、分部主任及各研究室主任间的联系,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副主任、分部主任及各研究室主任的作用,特建立实验室室务会议制度。
二、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。为了更好地实行民主管理,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,室务会由正副主任、校内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学科带头人、研究室办公室秘书组成,主任、副主任定期主持召开室务会,讨论决定实验室内的重大事项,若遇有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。必要时室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。
三、 实验室室务会议 实行主任负责下的民主集中制。凡属实验室重大事项,均应通过 实验室室务会议 讨论,形成决议。
四、 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业务,行政管理工作,实行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的运行机制,注意吸收国内外优秀人才,鼓励公平竞争,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产生高水平创新成果的人文环境。实验室主任人选和任期由主管部门聘任决定。
五、 室务会的主要任务:
1. 监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;
2. 学科发展方向和领域、课题设置;
3. 大中型仪器的购置;
4. 审议实验室年度计划、经费使用和工作总结;
5. 人员招聘、人才培养和选拔、岗位确定;
6. 科技成果申报;
7. 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、执行和监督、检查;
8. 年终考核、评比;
9. 讨论由实验室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10. 审议实验室科研发展方向和中、远期科研规划。
六、 实验室室务会议 负责具体筹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的召开和换届聘任工作。
七、 实验室室务会议 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,起草会议决议或纪要,并将会议决议或纪要报送有关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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